补拍的“结婚照”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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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在臣

  这张照片是1967年农历腊月廿九(小月没有三十)大年除夕在禹城县莒镇街照相馆照的,距今已有四十七个年头了。
  当时,我在禹城县革委会政治部工作。那场“史无前例”的运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在机关“坚持”近两个月后,我向组织请假,骑自行车去看望70华里外在莒镇公社当小学教师的妻子。住了两天,正值大年除夕,按当时县革委会规定:过年不放假,要求全体干部在机关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早饭后,我搬出自行车,整理行装准备回县革委会机关上班,望着妻子无奈、复杂的眼神,我心里明白:春节毕竟是我国传统的合家团圆的日子,相隔千里的人们也在这一天尽量赶回来过年,我却……
  面对我违心的说教,身为共产党员的妻子黯然一笑,平静而坚定地说:“老刘,甭讲大道理,我心里明白,咱是党的人,得听党的话,我不拦你。不过,咱俩结婚时也没照过正儿八经的结婚照,这几年,照相也不多。今天是除夕,明天是大年初一,咱去照张革命化的春节照,算过个革命年吧!”
  我欣然同意,等赶到街上照相馆时,人家已关门准备回家过年了。我仗着脸熟好说歹说人家才答应给照。我们夫妻俩站在布景前,照相师傅很快调好焦距,冲着胸佩像章、手捧“毛主席语录”的我俩摁下了快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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