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起“舒蕾”商标侵权案审理
双方表示愿意调解,如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2月26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王冬兰) 近日,菏泽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舒蕾”(SLEK)个人护理产品生产商德国拜尔斯道夫股份有限公司以“舒蕾”(SLEK)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为由,将单县某商场起诉至菏泽中院。这是该公司在中国提起的首例“舒蕾”(SLEK)商标维权案。
  据了解,原告拜尔斯道夫公司系“舒蕾”(SLEK)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被告为单县某商场。2012年期间,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商场内存在销售侵犯原告“舒蕾”(SLEK)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经原告举报,2013年6月,执法部门在被告商场查处涉案物品200毫升产品92瓶、400毫升产品49瓶、800毫升产品3瓶。在对相关证据进行公正保全后,当年11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0万元,并在媒体登报消除影响。 
  庭审中,原告认为被告销售假冒“舒蕾SLEK”注册商标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该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有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所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并对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予以否认。
  庭审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法院将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