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考核革除一票否决弊病
2014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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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否认,通过硬性设置,建立责任追究制,运用一票否决这一行政手段可以提高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执行力,但目前一些地方没有经过民主决策、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规划,甚至只是领导觉得重要,就乱用、滥用一票否决制。部分基层工作者为了不被一票否决,不得不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疲于应付、顾此失彼,更可怕的是,还会导致重硬指标轻软指标、对上不对下等现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说到底,一票否决制是吏治而非法治,某种程度上说,并不符合依法行政的精神。一票否决多了,不但加大行政成本、消解政策效力,还助长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这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精神背道而驰。借着党的群众路线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东风,除了中央规定的少数合理的一票否决,不妨对各地不合理的一票否决也来个“一票否决”。
  各级政府必须加强依法行政,从制度层面、法律层面限制考核的随意性。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并采用考核指标计分办法,制定相应的加分、减分办法,例如事关民生的项目分值、权重可以适当高一些,这样既体现了工作的重要性,又不至于出现“年头一出事,全年不愿干”“一项不过关,全部不愿干”等消极现象出现。(摘自《法制日报》,作者盘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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