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下海”应规避“旋转门”
2016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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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西流

  10天前,中山大学附属东华医院官网上的一则消息透露了该院人事变动的情况:中山市卫生计生局原副局长潘伟彪正式以该院院长的身份亮相。从今年1月初开始疯传的“卫计局副局长辞职下海”一事,至此尘埃落定。(4月6日《广州日报》)
  一般说来,人才双向交流,对社会是有好处的,但潘伟彪辞职“下海”,却让人心生疑虑。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按照法律标准来看,潘伟彪“下海”有违法之嫌。
  事实上,对官员辞职后的去向做限制,为的就是防范权力“旋转门”现象。有些官员在离任之后,虽然手中权力大大减弱,但仍然能利用其在任时结交的各种关系,把握好其在任时的“感情投资”,在离任后一并收获。虽然不能证明所有的“下海”官员都会如此,但法律对“瓜田李下”的防范仍是不容忽视的。
  换言之,“下海”官员自身也该有法律意识,自觉与原工作领域保持距离。如果官员自己意识不到,就得有相应的监管。否则,有人不自觉,监管者也不给力,法律就成了空文,“旋转门”就越发通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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