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标价仨企业被通报
2016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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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4月6日讯(记者 王开元) 近日,滕州市物价局发布了《价格行为警示榜》,3家企业因违规被通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这3家企业分别为正德康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御冠丽景分公司、山东贵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滕州店以及市东方利伟商贸有限公司。
  在物价局的通报中显示,正德康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御冠丽景分公司在平价蔬菜直销区中销售的卷心菜、白萝卜、蒜苔等3个平价蔬菜,标价签所标示的价格与“平价蔬菜价格汇总牌”所标示价格不一致,涉嫌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山东贵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滕州店在平价蔬菜直销区中销售的豆苗、苔菜、冬瓜等12个平价蔬菜,标价签所标示的价格与“平价蔬菜价格汇总牌”所标示价格不一致,涉嫌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市东方利伟商贸有限公司在对龙大花生调和油等部分商品进行促销时,标价签所标示的原价与实际销售记录不一致,涉嫌违反《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目前,3家企业目前已得到物价部门的警告,要求上述企业应立即改正不规范价格行为,切实改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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