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泰大型公共建筑要用热计量
两万平以上的今冬完成改造,收费标准同时变
  • 2012年10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泰安10月23日讯(记者 王伟强) 近日,新泰市出台“十二五”期间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完成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3年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
  根据《实施方案》,拟改造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节能潜力大的建筑;二是由改造单位组织设计、质检、消防等部门进行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可继续安全使用20年以上的建筑。所有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进行施工图设计,应符合供热计量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否则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
  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完成所有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3年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2015年底前,全市具备改造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40%以上,2020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2013年采暖季前供热计量改造的,给予45元/平方米补贴,2014年后视情调减。省财政也有一定比例奖励资金。市财政每年设立专项配套资金200万到300万元,对列入节能综合改造的项目,按照35元/平方米标准配套。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