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0日讯(通讯员 黎志超 记者 赵树行) 近日,滨城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先后撬碎几十辆汽车,盗窃车内财物,经审查,1月18日,滨城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批准逮捕陈某。 2012年10月份的一天,陈某发现自己停放在楼下的电动自行车被盗,心中甚是恼恨。当天晚上,陈某早早关上照明灯,坐在窗前观察窗外动静、守候窃贼,一直到凌晨夜深人静时,陈某发现一个黑影窜至一辆轿车旁边,随后“黑影”将汽车玻璃撬碎,将车内的财物席卷而逃。陈某一方面为自己电动车被盗而懊恼,另一方面却从当晚的事情中得到“启发”。从2012年10月底开始,每当凌晨夜深人静的时候,陈某便随身携带螺丝刀和手电筒,在附近各小区内溜达,发现车内有财物时,就撬碎车玻璃,将财物盗走。短短一个多月,陈某就破坏各类汽车达30多辆,里面不乏奔驰、雷克萨斯等高档汽车,盗窃现金近万元,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各类财物一宗。正当陈某沾沾自喜之时,公安机关很快锁定了陈某,并将其抓获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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