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万户贫困家庭获免费电量款
2014年0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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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24日讯(记者 孟敏 实习生 程超) 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拨3.75亿元免费电量款,惠及220万户低收入家庭。
  省物价局局长陈充介绍说,我省将完善居民生活阶梯式电价改革机制,在第一级电量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价格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量,电费先收后返。
  省物价局会同省民政厅、财政厅建立了电费返还机制,春节前一次性向低收入群众发放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免费电量款,共3.75亿元,惠及220万户低收入家庭。这笔款项由省财政厅根据物价、民政部门提供的免费电量款分配方案,按照先预拨后结算方式,将资金补助到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各市、县随低保金将免费电量款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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