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应对不力,取消环保称号
环保部:纳入地方突发应急体系,主要领导负责
2014年01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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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 环保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强化应急准备主要包括监测预警体系的建立和应急预案体系的完善。《指导意见》中建议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中,各地应结合本地重污染天气情况和应急工作需要,确定不同等级的具体标准,并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程序和内容。发布蓝色预警时采取提示性和倡导性措施;关于黄色、橙色尤其是红色预警,要根据预警能力,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等级预警时,按照专项实施方案分级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停产、限产、限排,燃煤替代,机动车限行,场地扬尘管控,露天烧烤、秸秆焚烧管制等。当发布红色预警时,统筹安排社会资源,为强化强制性减排措施和采取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等措施做好准备,尽量减少对正常社会秩序的影响。
环保部应急办副主任闫景军说,各地要加快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业务平台,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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