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法院法官获“齐鲁巾帼十杰”称号
2015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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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任泽英 刘国军) 4日,山东省妇联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5周年暨巾帼先模事迹报告会,大会表彰了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第九届“齐鲁巾帼十杰”等先进妇女集体和个人。
  会上,芝罘区法院工会副主席、婚姻家庭审判庭副庭长隋文华荣获“齐鲁巾帼十杰”荣誉称号。隋文华是烟台法院系统唯一一名荣获此项殊荣的法官,也是烟台第4位荣获此项荣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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