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红杰
济南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建军律师认为,“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一改变,符合慎用死刑的国际法律趋势。
“从目前我国死刑的执行情况来看,涉及死刑的罪名很多,但只有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会被判处死刑,有相当一部分死刑罪名适用非常少,因此有压缩空间。从我接触的刑事案件来看,青春期、青年期、壮年期犯罪的都很多,但老年人犯罪的非常少。达到75岁高龄从事危害社会行为,这个几率比较低。无论从国际趋势还是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我赞成这个草案。”
针对有网友“已满75岁老人会不会成为‘老年敢死队’”的疑问,高建军称,“一个有理性、有法律意识、有道德责任感的人,是不会因为法律改变了,就从事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已满75岁的人成了‘敢死队’,那将不是法律出了问题,而是社会出了问题。”
参与修改的专家高铭暄、赵秉志、曲新久建议“已满75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中的“75岁”应修改为“70岁”。他们认为,从多年来实际发生的案件来看,70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每年就几起案件,判处死刑的案件更是寥寥无几。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