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3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一台标识“AO.SIMIHE史密斯电器”的热水器,凭借与正牌“A.O.SMITH史密斯电器”的微小差异,便“傍”上名牌以求大增身价。23日记者获悉,潍城工商分局近日查处史密斯电器侵权案件,共查获侵权史密斯电器20台。
近日潍城工商分局接到史密斯电热水器厂家举报,反映在潍城某市场内,有人销售侵犯“史密斯”电热水器专用权的业户,潍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执法人员赶到后发现,在这家门头的外面,该店招牌的左上角有“AO.SIMIHE”和“史密斯电器”等字样的标识,“这家门头大概有300平方米,在东边的墙壁上,悬挂着“AO.SIMIHE”和“史密斯电器”的标志。”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该店产品宣传彩页上,也都标注着‘AO.SIMIHE’和‘史密斯电器’的字样。
在检查时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注册商标证明。经过对比,其注册商标为“AO.SIMIHE”。“这家店的商标标识与A.O.史密斯公司(美国)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涉嫌商标侵权。”随即现场人员对该店进行依法查处,查扣侵权“AO.SIMIHE史密斯电器”热水器20台、机壳15台。
执法人员介绍,这种“傍名牌”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他们的产品往往也有注册商标和正规厂家,但由于自身品牌知名度不高,而‘借用’知名商标进行销售。”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这些产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辨清真假,莫让这些打擦边球的傍名牌产品迷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