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8月24日讯(记者鞠平通讯员 周福基 张林山)“每天5时到7时,18时到20时,小区居民禁止在广场遛狗。”一个多月前,烟台市福园小区警务室、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联合下发了遛狗禁令。8月24日,社区民警刘树军自豪地说,现在养狗的居民都很自觉,没有保安巡逻,也没有人到广场遛狗。
据刘树军介绍,遛狗禁令的下达要追溯到2009年,当时一户居民在晨练时被宠物狗咬伤,两户居民险些因此大打出手。从2009年至今,小区已经发生了3起宠物狗伤人事件,这引发了小区居民对宠物狗的厌恶,养狗问题成了小区反映最多的问题。今年7月份,按照《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福园小区警务室、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小区内养犬的通告》,并张贴在小区醒目的位置。该通告对小区居民遛狗的时间及遛狗场所予以限定,特别是规定了晨晚练期间不得在小区广场内遛狗。为了保证这一通告的实行,物业公司专门抽出一名小区保安每日5时至7时、18时至20时在广场执勤,对有到广场遛狗的居民进行登记并加以劝说,直至其离开。该小区成功“限狗”为其他小区提供了一个可贵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