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金不属于法律范畴内的术语,不像违约金、定金等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一些房地产多配以专门的营销团队,不少开发商在推出房源之前,通过收取诚意金、VIP卡等方式,对市场“探探底”。
记者偶然在市区一售楼处销售人员的笔记本上看到,他们对购卡者、普通看房者有如何各个击破的“战术”。有的开发商通过人为手段制造短期内房源短缺现象,从而造成消费者的抢购。很多诱人的“优惠政策”捆绑在一起,但定价权却掌控在开发商手中。
律师分析,“诚意金”的收取主要集中在双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对合同具体内容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仅能表明双方具有签订合同的意向。开发商不定房价便收取“诚意金”,而后完全可以根据“诚意金”的收取率“坐地起价”。
这种销售手段多少都涉嫌违规。但是目前监管上还稍显苍白。
潍坊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交钱之前,购房者务必看好开发商的“五证”。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本报记者 周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