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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物业,业委会难起作用
  • 2010年08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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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物业是服务全体业主的组织,但潍坊有很多小区没有业委会,一些小区里,在对物业监督方面,已经成立的业委会也没有起到明显作用。记者调查后发现,这种现象的背后有诸多原因在起作用。

    一位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陈经理告诉记者,小区里很少有人愿意担任业委会主任。“如果业委会主任负责的话,对居民和物业都是好事。但有些人担任业委会主任是为谋取个人利益的,比如他可以要挟物业,让物业给自己提供办公室,变相不交物业费,甚至可以支配小区维修资金。”陈经理说,业主们选出的业委会主任是否有公心和责任感很重要。

    除了业主的原因,陈经理坦言,物业公司的霸道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有些物业公司有点背景,很霸道,不允许业主组建业委会,甚至会肢解已经存在的业委会。冒头的业主甚至会遭到物业的人身攻击,对于这样的麻烦,谁都不想惹。”陈经理说,据他了解,潍坊这样的小区不在少数。

    记者采访了一些小区居民,多数人表示,小区全体业主应该支付给业主委员会相关人员适当报酬,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因为普通业主平时要忙自己的事,小区的大部分事务都要交给业委会处理。

    本报记者 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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