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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冒名退保“李逵”对簿公堂
七旬老翁骗走万元保险费
  • 2010年08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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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焜 通讯员 姜浩

    名字都叫王青,还都住在同一个村里,73岁的王青偶然拿到了65岁同村同名者的保险分红通知单,连同儿子一起冒名退保,骗走近1.5万元的保费。事情过去4年,65岁的“李逵”王青才得知自己的保险早就被冒名的“李鬼”王青给退了。近日,73岁的“假王青”及其子都被判入狱。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这件事背后,保险公司管理上的巨大漏洞则更令人担忧。

    2009年初的一天,家住潍坊的王青想到自己分红5年的保险就要到期了。正盘算着最终能分到多少钱时,谁知保险公司的电话就打来了。王青满怀期望地准备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商谈取钱的事,却被告知,他的保险已经在2005年10月份的时候退掉了。

    “这怎么可能,保单还在我手中,怎么会退保?”吓了一跳的王青反复问了好几遍,可得到的答复都是他4年前已经退保了。王青马上赶到了保险公司询问情况,经过核实,确实有一个“王青”委托他人办理了退保手续。可这个人显然不是保单的主人———王青。

    王青这时隐隐想起,自己的朋友曾经说过,在同村一个同样叫王青的人家中,见过他的一份保险分红通知单。“当时朋友推测可能是那个年龄稍大的‘老’王青误领了。”但由于一张通知单毫无用处,王青当时也没有在意,可现在他上心了:“同名同姓同村,难道是被冒名了?”

    公安机关很快接到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经过侦查,与王青同村的同名同姓人成了嫌疑对象。2009年,当时72岁的王青和其儿子被警方抓获归案,两人交代了冒名退保的经过。原来真是一场“李鬼”冒名“李逵”退保的事件。

    2005年初,“李鬼老王青”到村委办事,不经意间看到村委有一份发给“自己”的通知单。他也没仔细看内容,就拿回了家。谁知到家后才发现,是一份保险分红通知单。这个王青就纳闷了,他从来没有投过保险,哪里来的分红?他找到在村里做业务的保险公司业务员想问问情况,天上咋就掉下个“馅饼”?可业务员也觉得挺纳闷,后来想到同村叫王青的有俩人,“是不是那个人的?”业务员就让“老王青”去问问“小王青”。

    但“老王青”并没有听业务员的话再去询问,而是偷偷把通知单留在了家里:妻子生病,有个儿子刚出狱不久,家里全靠救济生活,看到分红通知单上的一串串数字,“老王青”动心了。

    事情过去了大半年,转眼到了2005年10月份,见通知单的事情再无人问起,“老王青”把儿子叫来,说了自己想去冒名退保的想法。爷俩一拍即合,很快有了“默契”。

    没过多久,“老王青”的儿子带着父亲的身份证来到保险公司,以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为名,申请退保,并谎称保单丢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并没有同意补办保单,因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两天后,“老王青”和儿子一同赶到保险公司,自称就是投保人,并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在支付了30元保费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随后补办了保单,并退出了近1.5万元的保费。

    30元就换了近1.5万元,这父子俩高兴坏了。“老王青”的儿子马上“分一杯羹”,花2000元买了辆摩托,而其余的钱大多用在了“老王青”生病的妻子身上了。

    不想四年后,东窗事发。2009年底,检察机关将“老王青”及其子告上法院。他的儿子曾因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2004年才被释放。法院认为,这父子俩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二人未退赃,其子累犯,应从重处罚。两人虽当庭翻供,

    但他们在公安机关多次供述,并有证据印证,足以认定。遂判决“老王青”有期徒刑一年,其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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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假委托书就能退保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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