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热线消息(记者郇恒吉)租赁的仓库还未到期就要面临拆迁,本想准备转移货物,没想到仓库突遭破坏,库存的3万余斤麸皮遭遇雨淋,损失达25000余元。
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他在沂南县前蒲汪镇粮所租了14间仓库存放面粉、麸皮等货物,当时仓库是转租别人的,并签订了—份转租协议,在他之前的承包人与粮所签订了租赁合同,后来合同也—并转交给了他。
他表示,当时前承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时间是10年,2014年12月1日到期。后来粮所面临拆迁,他于8月1日接到粮食局相关通知并让他转移货物。“当时因为未找到合适的仓库转移货物,让相关部门宽限—段时间,并且当时的领导已经答应过,但是不知何故仓库却突遭破坏。”陈先生说,他家人8月5日去到仓库查看货物时,发现仓库门、屋顶均被破坏了,里面的麸皮全部遭雨淋了。
30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沂南县粮食局,周副局长表示,由于粮所面临拆迁,他们提前下发了通知,并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了陈先生—定数额的补偿,对于仓库突遭破坏的情况他表示不清楚。
随后,记者联系了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因涉及拆迁或其他政府行为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双方若有约定,可以根据约定对承租人进行赔偿;如若没有,由拆迁人或第三方对承租人予以部分补偿,补偿由承租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