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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孙志浩争女被判“共同监护”
  • 2010年09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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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静雯与孙志浩(小图右)的争女大战会就此落幕吗?

    本报讯综合台湾“今日新闻”、TVBS报道,贾静雯和前夫孙志浩争女官司,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于昨日(8月31日)裁定,将“梧桐妹”交由双方共同监护,但父亲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

    贾静雯和孙志浩于今年7月12日离婚,贾静雯放弃上海豪宅的1/2产权,孙志浩也放弃对贾静雯2600万财产的请求权,但双方都不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

    法官认为,从庭讯查访获知,贾家和孙家对梧桐妹都很照顾,双方都适任女儿的监护人,梧桐妹也对双方存有好感,无法表达比较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因此判定由贾静雯和孙志浩共同监护。法院发出的新闻稿清楚写明,判定两人所生子女,由贾静雯和孙志浩共同监护,理由是因为双方都有丰富的资源和优势,能为子女提供完善照顾,但由于孙家提出了让梧桐妹到美国读幼儿园的计划,法院因此让孙志浩担任主要监护人,也准其带女儿赴美念书。贾静雯则可赴美照护。

    再加上社工访查,实在分不出来,到底梧桐妹和爸妈谁比较亲近,因此虽然双方都反对实行共同监护,但还是暂时判定共同监护。

    梧桐妹监护权的判定结果出炉,孙家和贾静雯方面暂时都没有响应,争女大战会就此落幕吗?恐怕还有变数。 (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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