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崔滨
自2007年5月1日以来,国家和省已先后三次调整了天然气出厂价格和门站结算价格,省城非居民用燃气价格按照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及时进行了调整,但居民用管道燃气上游上调的价格至今未与下游联动。
济南市物价局人士表示,目前省城燃气价格与成本倒挂现象严重,建立上下游联动机制,调整下游燃气价格,有利于理顺省城燃气市场,但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必须召开听证会,目前暂不调整。
2010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提高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并扩大价格浮动幅度。此后,成都、武汉等多个城市依据燃气上下游联动机制或顺调工作办法,对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在内的燃气价格进行了顺价上调。
济南市物价局人士表示,2010年6月1日起,省城将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29元上调为3.61元,但省城几家燃气公司由于上游价格上涨增加的成本支出并未完全顺出,成本倒挂仍然比较突出,居民生活用燃气价格应当做适当调整。据了解,2007年6月5日,市物价局和市政公用事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了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基本原则、联动公式、操作程序等内容。
但自2007年5月1日以来,国家和省已先后3次调整了天然气出厂价格和门站结算价格,省城的非居民用燃气价格虽然按照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及时进行了调整,但居民用管道燃气上游上调的价格至今未顺出。
济南市物价局人士表示,此次进行修改的联动机制将进一步明确规定,联动机制只适用于上游价格调整造成的成本变化,当燃气上游价格调整时,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的计算公式顺价上调燃气销售价格;其他原因需调整居民生活用燃气销售价格,必须依法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