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霍晓蕙)记者从山东省图书馆古籍保护与修复中心获悉,作为全国古籍收藏大省,我省目前已经有867部古籍分别入选第一、二、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古籍共分四级,三级以上可称善本,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入选标准则要求二级以上,件件堪称国宝。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是为建立完备的珍贵古籍档案,确保珍贵古籍的安全,推动古籍保护工作,提高公民的古籍保护意识,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和合作,而由文化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的一份名录,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以及少数民族文字古籍。
对于入选古籍的保护,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生性保护,二是再生性保护。原生性保护是指对原本古籍进行保护,包括修复残破古籍、改善保护环境等;再生性保护是指对原本古籍进行影印出版,使其“化身千百”,保存原本,利用复本。
据悉,我省不仅着手对古籍本身进行修复保护,还将采用拍摄微缩胶片、影印出版等方式,让部分“国宝”古籍以更多的方式与广大读者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