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4日热线消息(记者赵松刚)13岁的小李为了“耍酷”,从商店买了—条香烟,被母亲高女士发现。高女士随后到商店要求退货。24日,记者从高新区消协获悉,经过调解,商店已经同意退烟了。
7月底,高新区高女士在洗衣服时发现,在13岁的儿子小李的衣服口袋内,竟然装着半包香烟。原来,小李看到别人抽烟很“酷”,便利用平时省下的零花钱,在家附近的—家商店里买了—条180元的泰山香烟。
高女士知道真相后,又气又恨。于是,高女士领着小李到商店要求退掉剩下的9包香烟,“商店承认卖给小李香烟,但是老板说烟已经卖出去了,而且已经拆封了,不能再退货了。于是,马女士投诉到高新区消费者协会,要求商店退货。
高新区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烟草零售户柜台上必须摆放“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牌”,该商店违反了这个规定,就应当把货退回。最终商店把烟钱退还给了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