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刘成伟
适逢国庆长假,又将迎来婚嫁高潮。按照中国传统,逢民俗节日、结婚等喜庆之事,总少不了燃放鞭炮。照此,国庆期间又将成为鞭炮燃放密集期。
燃放鞭炮本无可厚非,但在熙熙攘攘的城市,放鞭炮不仅扰民,而且危险性极高。根据济宁市相关规定,“除春节期间(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外,在市中区古槐、阜桥、越河、济阳、观音阁、南苑6个街道,任城区金城、仙营2个街道,高新区洸府河以西区域,北湖度假区国光村、小辛庄村和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场所、区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处罚。”但在执行过程中,只要不造成人员伤亡、物品损失,执法部门最多也就是对违禁燃放者没收鞭炮,不做深究。
希望市民能够选择危害性小的鞭炮燃放,选择合适的燃放地点、燃放时间,减少伤害他人,以免给喜庆留下悲痛。安监和执法机关,应该合理制约鞭炮生产销售,从规格上限制,禁止伤害性大的鞭炮流入市场。让鞭炮放得更文明更安全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