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论坛 -播客 -微博 -拍客 -活动 -全媒体 -晚报电子版 - 晚报数字报 - 生活日报 -邮箱 -wap网站 -便民 -专题 - 世博
 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门办案”激起热议,潍坊法律界达成共识———
“民告官”典型案以后得晒晒
  • 2010年10月01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9月30日讯 (记者 张焜)9月30日,记者在潍坊中院举办的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潍坊已开始进行行政诉讼复议体制改革,不少与会人员说,民告官,有利于行政机关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审查,学会依法办事,案子不能“关门”办,典型“民告官”案该公布于众。

    30日,潍坊市区两级法院行政诉讼有关负责人,潍坊市政府法制办、国土资源局等政府部门,以及律师代表在潍坊中院举办了座谈会,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来,潍坊各政府部门因行政诉讼产生了巨大变化,各项工作流程更加完善。

    “一个案子不要关门办。”潍坊市政府法制办有关工作人员说,潍坊的行政诉讼审理质量在全省属于前列,一些“民告官”的案件有利于鼓励市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通过合理手段解决问题;也有利于行政机关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审查,行事小心谨慎。一些典型的行政案件,应该让行政机关人员、执法人员以及记者旁听,公布于社会。

    座谈会上,潍坊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刘竹湘科长说,潍坊现在作为全省试点之一,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的改革。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潍坊市已经出台了《潍坊市政府行政复议裁决案件办理规定》,规定如果对本级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分别向市县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裁决,不服的可再提起诉讼。

    据了解,近年来,潍坊两级法院为了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质量,减少社会矛盾,加强了诉讼调解和与行政单位的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行政诉讼审判成绩在全省法院十分突出。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告官”典型案以后得晒晒
法律法规不全诉讼难题不少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