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梁敏
市民购买期房,多少都会遇到交房时发现与广告宣传不符的情况,不是小区绿地被侵占,就是绿化率不达标等。“十—”黄金周期间,就有市民多次向记者反映,泰城东湖附近的绿苑 昊庭小区内部南侧有两块空地被搁置了大量建筑土堆,侵犯居民的权利,影响小区环境的问题。
11日,记者实地走访了绿苑 昊庭小区,在小区的南侧,记者见到了小区东南、西南角各有一个被围墙隔断的空地,上面堆放了大量沙土。据小区居民介绍,小区南侧紧邻一条贯穿东西的小路,开发商意图侵占这两块空地建设沿街门头房。“小区楼盘一开始对外出售的时候,一直宣传这里是绿化带,从他们的展示图上也没有任何规划标注。”一位居民拿出小区平面示意图的照片,向记者展示。随着小区各栋楼房陆续竣工,开发商开始打起了这两块绿化带的主意。面对骤然缩水的
绿地面积,附近的居民认为开发商侵害了他们的权利,对施工做出了抵制。于是,这两块地就被闲置下来,施工时堆放的沙土也一直没有清理。
空地要建门头房规划局称不知情
在采访中,记者找到了小区居委会,而居委会给出的答复是小区建设时间较早,并未作出一个整体规划,而是分为好几期工程,分批规划建设的,这两块空地属于最后一期工程。他们认为居民抵制建设属于影响小区的正常开发。“西南角的空地近期正在陆续清理沙土准备施工,我们是一边公示一边清理场地。”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这样说到。而记者咨询了泰安市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得知,该小区规划的最后一期工程早已建成并且通过验收了,关于这两块遗留空地的建设问题,开发商没有提交材料审批,规划局的工作人员也不知此地要建设小吃一条街。而在建设该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里,记者并未找到了解此事的工作人员。目前,这两块土堆仍然被堆放在小区空地上,小区居民称,如果实在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将诉诸法律。
把开发商承诺写入合同可以留作维权证据
记者咨询了律师得知,开发商自己制作的
项目展示图、沙盘是不足以当做证据的,居民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一开始购买小区的住宅就是因为看中了小区的绿化面积,特别是要证明小区被占的绿化带是吸引自己购房的重要因素。如果规划局的公示图显示小区最开始建设过程中并未规划所占空地为门头房,那么小区绿地属于公摊面积,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堆放建筑垃圾属于侵权行为,应当尽快腾退。
律师告诉记者,市民在买房子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问题,甚至有开发商隐匿政府规划,先在空地上建绿地,以后再占用盖楼的情况,因此市民在绿化带维权方面有很大阻力。所以,市民在签购房合同时,最好在合同上多加上几条,比如把楼书、宣传展板等作为附件加入到合同中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