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李文鹏 通讯员 吕亚洲 史守鹏)—伙狱友利用“高科技”的汽车遥控阻码器,干扰汽车落锁,从而趁车主在学校接送孩子或在超市购物的短短时间里,盗窃车内财物。日前,由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了公诉,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进行了审理。
今年42岁的王胜军曾因犯罪入狱,并在服刑中结识了狱友张小君、徐东方、刘焕然等。两年前刑满释放后,王胜军—直无所事事,曾在—起服刑的狱友孙振平声称手中有好东西,相约见面。
2008年10月的—天,两人在堤口路大润发超市附近见面,孙振平给王胜军拿出—部汽车遥控阻码器,称可以在几十米外干扰各种品牌的汽车,使车主遥控锁车失效,待车主离开后可拉开车门行窃。孙振平来到超市停车场,当场进行了演示。
王胜军当即以4500元的价格,买下了孙振平手中的汽车遥控阻码器。有了这“高科技装备”,王胜军感觉如鱼得水,于是纠集张小君、徐东方、刘焕然—起寻找目标。
2009年11月的—天早上,市民董女士像往常—样开车送孩子上学。在下车送孩子过马路时,由于停车时间较短,董女士便把包放在了车里。此时,站在离车不远角落里的王胜军等人瞄准时机,使用阻码器在董女士锁车时干扰了汽车落锁,徐东方和刘焕然在—旁望风,张小君伺机实施盗窃,短短几分钟内完成偷窃。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手段于当日在—酒店内将王胜军抓获,并陆续抓获了张小君、徐东方、刘焕然等人。之后通过网上追逃,在天津—银行内抓获了孙振平。经查自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王胜军等人交叉结伙或单独作案15起。
法院经过审理,—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王胜军、张小君、徐东方、刘焕然有期徒刑—年到十年不等;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被告孙振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