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见习记者 闫西龙)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在超市里购买捆绑着的促销牛奶时,由于没有注意到牛奶生产日期的不同,没来得及喝完,就有些牛奶过期了。她提醒大家购买牛奶时多留心。
28日,记者在百货大楼东城超市里见到市民范女士正在冷柜前选购牛奶,商场促销人员上前说:“这种牛奶是买二送一的,3杯4.6元,1杯才1块多,单买1杯则要2块3,现在买很划算。”范女士询问促销牛奶的生产日期时,该促销人员说,放心好了,肯定能在保质期内喝完,范女士便拿了一组就走了。记者察看了该牛奶的生产日期,发现还有4天牛奶就到期了。
随后,记者来到东城银座超市,看到促销人员正在向市民陈小姐推销买六送一的牛奶。陈小姐认真地翻看了促销牛奶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你看看,这袋牛奶的生产日期是10月16日,夹杂在生产日期是10月20日的牛奶里面。”陈小姐说,“跟我上次买的牛奶一个样。那次图便宜买多了,还没喝完,牛奶就过期了。”促销人员对记者解释道,因为有了买赠或捆绑促销,临期牛奶很快就会销售一空,这也是商家处理临期牛奶所常用的一种方法。
消协的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促销牛奶时,包装上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内容的话,厂家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知情权问题,商家在推销时回避保质期问题只能说明商家的商业道德有一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