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李继远 杨金涛)买个MP5给孩子学英语,没想到一年半内却接连发生了四次故障。28日上午,消费者拿到了店主给换的新机,到手后才发现“新机”竟是二手货。经协调,店主全额退还了栗女士的购机款。
“来来回回的修了四次了。”栗女士气愤地说。2009年2月1日,她在白天鹅电子城的一家店铺花260元买了个MP5,准备给上小学的孩子学英语用,没想到才用了两个月就出了毛病,机器经常无法开机。
“2009年4月份就坏了,修好之后,同年8月份又坏了。”栗女士告诉记者,机器在今年又坏了两次。
栗女士表示,为了修理机器她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于是向店主提出了退换的请求。店主表示机器可以终身保修,但是无偿退换期已过,不能再进行退换。
栗女士认为自己的机器是在几次的修理中拖延了时间,商家理应为自己退换,于是在9月份将店家投诉到了德州市消保委。德州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为栗女士进行了协调。28日上午,栗女士拿到了换的“新机器”。
“大姐,别贴膜了,这是个二手的。”专业人士的一句话让拿着机器打算去贴屏保的栗女士“脑袋都炸了”。“屏幕上有个明显的划痕,机身上也有掉漆的地方。”栗女士说,“咱不是为了钱,就是要讨个说法,他不能这么糊弄人!”
28日下午,在德州市消保委的批评教育下,店主承认了错误,把260元购机款全额退还,并赔偿了栗女士50元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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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向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换货时,凡属残次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更换后的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