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讯(记者冯荣达)3日,莱山绿色家园小区的一位住户向记者反映,去年供热公司还按标准收费,今年却加收了他们20%的供暖费,供热公司说是入住户数不足,为什么去年就没事,入住户数是怎么统计的?3日,记者就此事做了调查。
3日下午,记者来到迎春大街附近的绿色家园小区,采访了几位居民。居民王淑珍告诉记者,10月下旬,老伴去银行交暖气费,按照去年收费标准,他们家80来平米交2100块钱就够了,谁想到,老伴交钱时被告知,要加收20%的供暖费,老伴又跑回家拿了400多块。“供热公司说是我们楼的入住户数不够,今年入住率要达到50%,为什么去年是30%?供热公司怎么知道今年我们的入住率达不到50%,这是怎么统计出来的?跟供热公司要统计表,也不给。”
随后,记者来到莱山东昌供热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客服中心董经理告诉记者,从前年开始,按照规定,入住率不足70%,协议供暖后都要加收20%的供暖费。但是,公司考虑到莱山总体入住率偏低的特殊情况,出于人性化管理,决定只要入住率达到30%,一般都不另收供暖费。到今年公司才决定,入住率不足50%,开始加收20%的供暖费。
董经理表示,公司暂时以去年的供暖情况为参考标准,来判断加不加收20%的供暖费,缴费截止后,再“多退少补”。如果去年入住率不达标,而今年缴费户数足够,到时候公司会把加收的20%供暖费退给居民;如果去年入住率达标,而今年缴费户数不够,到时候公司同样要追收20%的供暖费。
因为现在还没到缴费截止日期,所以目前每栋楼共有多少住户缴费,还查不出来。11月中旬,公司会把居民的缴费情况,以通知的形式,张贴在居民楼下。那时候居民可按通知“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