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3日热线消息(记者 晋森)济宁建工欣苑小区的于先生3日反映,小区开发商近期要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但规定必须交齐今年的物业费后,才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
3日,在小区的单元门口,记者看到一张通知上写着:建工欣苑东区商住楼已完成办理房产证的各项手续,全体住户到销售部交纳物业费至2010年12月31日,领取房屋测绘图,去济宁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落款是济宁中兴置业有限公司。
“办房产证是开发商应尽的义务,和是否交物业费应该是两回事。”建工欣苑居民王先生指着那张通知对记者表示,不交物业费和不给办房产证,捆绑起来不合理。
随后,记者找到了建工欣苑的销售部,据销售部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但需要先把物业费交上,才能领取房屋的测绘图以及办理房产证所需的其他材料,因为不少业主拖欠物业费,确实面临成本问题。当记者问是否不交物业费就不给房屋测绘图时,该工作人员给予了肯定回答。
不交物业费,就不提供办理房产证材料是否合理,记者采访了律师。杨力律师认为,即使业主应交而没缴纳物业服务费,开发公司也应当协助办理房权证,至于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不讲诚信的业主依法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