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2日热线消息(记者晋森通讯员唐秀利周永强)两名“80后”小夫妻因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在庭审中,孩子的父亲竟要求进行亲子鉴定,最后鉴定双方存在亲身血缘关系。日前,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80后”离婚案。
同为“80后”的小刘和小董在2007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后生一男孩。夫妻在婚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感情破裂。今年5月,董某诉至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刘某也同意,但要求孩子由他抚养,董某坚决不同意,她称刘某月收入5000元,应拿出月收入的30%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刘某见对方态度坚决,并且要求的抚养费过高,竟对孩子的身份产生了怀疑,要求进行亲子鉴定。法院委托济宁市DNA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为:父权指数为99.99%,双方存在亲身血缘关系。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孩子由董某抚养,刘某每三个月支付抚养费190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亲子鉴定费用3000元由董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