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讯(记者李继远 通讯员 邢文举)“供暖后室内温度不达标找谁测试?”对于供暖后可能出现的室内温度不达标的情况,多数德州市民都有着这样的忧虑。记者获悉,德州市计量所已经取得国家有关单位的资质认可,可以为市民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室内测温服务。
“供暖后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怎么办?谁来测量?”近日,刘女士向本报问暖热线咨询说,去年冬天开始供暖后,她家室内还是觉得冷,怀疑是供暖不达标,但又不知道该由什么单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温度测量结果。同时,不少市民也给本报问暖热线打来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并表示了同样的忧虑。
“我们可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室内温度检测。”德州市计量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09年11月,德州市计量所就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记者在工作人员提供的证书上看到,证书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证号为(2009)量认(鲁)字(公004号)。
该所工作人员说,获得认证合格证书之后,德州市计量所就获得了开展此项服务的资质,可以出具据有法律效力的测量报告。由于这项工作开展不久,市民对此项服务并不十分了解。
对于如何测量,德州市计量所热电室主任刘念波介绍说,在接到市民申请后,工作人员会携带相关仪器设备对温度进行测量。“测量前要将门窗关闭两个小时。”刘念波介绍说,仪器可以同时检测室内12个点的温度,取得平均值后就可以现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