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讯(见习记者 李梦娇 祁小敏)5年来—直没有使用暖气,也没有缴纳暖气费用,今年想要开通暖气时,物业上要收取几年来暖气机组的运行费。到底该不该缴纳这个费用?业主杨先生对此充满疑惑。
2日,家住胜利花园小区的杨先生通过热线电话向本报反映:他所住的房子5年来没有开通过暖气,也从来没有缴纳过暖气费。今年家里有了小孩,冬天太冷想开通暖气,但是去缴纳今年的暖气费时,物业却让补交暖气机组的运行费,每平方米3元钱,并且要补交5年。杨先生不明白,自己没有用暖气,为什么还要补交这么多年的费用。
记者来到胜利花园小区的物业暖气交费处采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费用是北园热力供暖办公室让代收的,具体是怎么回事他们也不太清楚,需要询问北园热力供暖办公室。记者又联系到北园热力供暖办公室,—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使没有取暖,每平方米3元钱的机组运行电费水费也要缴纳。
记者又询问,小区原来是烧锅炉取暖,今年才改为热力公司统—供暖,是否还需要补交这块费用?北园热力供暖办公室的这位女性工作人员说,烧锅炉也要有—定的机组运行费用,钱还是要缴纳的。
记者随后联系了德州市物价局,价格科赵科长告诉记者,每平方米22元的取暖费,其中3元钱是给物业上的水、电费用。如果不使用暖气,这个费用就不需缴纳,每平方米让补交3元的水、电费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