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你好,我在单位发生了工伤,治疗了三个月,现在出院了,我想问我的劳动能力怎么鉴定?停工留薪期间怎么到门诊看病?
答: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做两次或者多次手术的工伤职工,需要在所有手术结束后,方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后痊愈的或者职工本人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书面证明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内或职业病康复期内仍需要门诊就医或用药的,用人单位应持工伤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和一寸免冠照片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工伤职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专用病历》和《专用处方本》。工伤职工应持《专用病历》和《专用处方本》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用药。否则,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不予报销。工伤职工不能在基本医疗保险公布的定点药店购买药品。
2、想给小孩办理城镇医疗保险?需要什么手续?
答:您好,孩子办理城居医保的具体办理方法:到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1周岁以下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原件及集体户口首页和参保本人信息的复印件,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登记表一般由参保人或其供养、监护人填写,填写有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代填。填写完成后,参保人或其供养、监护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烟台市医保处赵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