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2010年10月26日,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宁波市拟出台条例,除了提议“新建建筑不配建停车位不许开工”外,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明确提出“新购车辆未配停车场所,拟不发牌证”。(11月16日《钱江晚报》)
“无车位,不上牌”并非宁波独创,将视野放宽,日本就一直推行“无车位,不上牌”策略。不过,日本不是简单地推行“无车位,不上牌”,而是有翔实的配套措施。比如,日本善于规划,法律对建筑规划做出规定,城市中心地区每2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1个车位,一般地区为每200平方米配1个车位。再比如,日本政府十分重视鼓励引导私营停车场,对营业性停车场减免税。还有,车主晚上路边停车免费———为了将路边的潜在停车位利用好,日本各城市均在道路较宽、车流量较小的路段设置了临时性的收费停车位。所有这一切,都可圈可点。如果没有合理的城市规划、建筑规划,如果没有优厚的税费政策,如果不率先强化管理,就轻率地推行“无车位,不上牌”,就必然引发民怨。
解决停车难,政府更应该拿规划部门而不是车主开刀。试问,环顾当下,有多少职能部门进行了科学规划,又有多少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强行让开发商预留足够的车位?又有哪个城市的管理部门,拥有前瞻性思维?比如,我们的城市有“通畅有效的疏散通道和救助空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