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见习记者 宋振东
每到年末,采暖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刚刚入住的新房主们。新房第一个供暖期是否能够正常供暖,是新房主们最最关心的话题。然而,由于入住率低而不能供暖,却让很多新房主刚住进新房的喜悦心情荡然无存。无论如何,冬季采暖已然成为新房主们必须要过的一道坎。
针对新交房采暖问题,记者走访了部分小区发现,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公司、供热企业、政府部门都有考虑这个问题,然而正应了那句老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因为各有各的立场而苦无良策。
业主:分两派
一派是供暖派。“买了新房就是要住的,不供暖怎么住。”“数九寒天冷得要命,没有暖气根本没法在屋里呆。”这是记者听到的最多的已经入住业主的想法。但是现实是,有些小区由于入住率不足,供热公司不给供暖。
另一派却不着急开通供暖。“我买了房子但是自己不会过来住,如果开通供暖的话,我就要白拿冤枉钱了。”鲁东大学任教的杨先生如是说。“新房子装修需要的时间,装修后也需要时间晾一晾屋子,首个供暖期我不会入住。”市民冯先生这样告诉记者。据了解,做这样考虑的业主大多已经向供热公司报停供暖。
开发商:很无奈
“销售情况放在一边不说,业主入住率也放在一边不说,但是业主的两种不同需求我们也左右为难。”迎春大街某楼盘项目王经理介绍说,“有些时候,为了满足部分入住业主的采暖需要,开发商还会向供热公司交一部分钱,签订协议开通供暖。但是开发商也无法为所有买了房而没有入住的业主埋单。”
物业公司:只能协调
“我们物业公司虽然收了物业管理费,但是采暖供热还是开发商、业主和供热公司之间的事情,我们只能从中进行协调。”莱山区某物业公司初主任介绍到,“交房后头两年,采暖由开发商负责质保,但是也只是从设计施工的角度来讲的。如果涉及到开通问题,还是要找供热公司,由业主和供热公司如何协商解决,我们物业一点办法也没有。况且采暖费全部由业主交给供热公司,我们物业公司不会做任何截流。”
供热企业:运营有成本
烟台市某热电公司服务接待中心王主任告诉记者,“由于我们是市场化运营企业,不得不考虑运营的成本。如果一个小区的入住率太低,供热效率也会变得很低,供热成本将大幅度上涨,企业无力承担。这是目前所有供热公司都要考虑但无力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烟台市供热企业大多数执行“70%以上入住率正常供暖;50%以上入住率协议供暖,即可开通供暖,但不保证供暖质量;30%以上也可以开通协议供暖,但是要加收一定比例的补贴收费,同样不保证供热质量;30%一下的,无法开通供暖”的行业标准。
政府:修订管理办法
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林主任告诉记者:“目前烟台还没有针对入住率和供暖的强制性规定,但相关管理办法已经在加紧制定。”
据了解,2004年开始生效执行的《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中没有针对入住率相关的规定。2009年12月,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修订了之前的管理办法,并推出了《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居民用户申请用热,达到单元总户数百分之七十及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供热;低于单元总户数百分之七十的,供、用热双方可以采取协议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