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2日讯(见习记者 张大宁)东营市金辰路上一KTV以试营业为由拒绝开发票,22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该店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营业资格。
19日市民张先生和朋友去该KTV唱歌,当他们要求开发票时,工作人员说KTV现在处于试营业阶段,可以开收据,等正式营业之后再来换发票,如急用可以到清风湖店开发票。等工作人员开完收据后,张先生发现消费小票上已被盖上了“已开发票”的公章。
附近居民魏女士说,这家KTV从国庆节时开始营业,到现在快两个月了,“他们一直说试营业,没给开过发票。”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该店尚无营业执照,因此税务部门不能给他们发票。“我们催过好几次了,他们说消防手续还没办下来,工商局不给办执照。”该KTV的工作人员说不营业消防部门就不给办手续,而没有消防部门的手续,工商部门就不能批营业执照。
消防部门工作人员称,一个店面的消防设施是否合格,在准备使用之前就得接受审批,如果没有通过审批,根本不具备营业资格,而且并不存在KTV工作人员所说的“不营业就不给审批手续”一说。
记者随即联系到东城工商所办证人员,工作人员说不存在试营业一说,要想营业就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否则属于无照经营,金辰路上的这家KTV尚不具备营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