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1月22日讯(记者 许君丽)今年夏季,市民张先生对住宅进行了改造装修,实际使用面积比原来小了一些,缴纳取暖费时,工作人员依旧按照往年的测量数据收费。“装修后我家供暖面积小于实际供暖收费面积,是不是应该重新测量,按新面积收费呢?”张先生说。
就张先生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威海市燃气热力管理处。热力科陶泽民科长表示,根据规定,居民住宅供暖的使用面积应以入户实际测量数据为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折算。供暖面积大于实际供暖收费面积(私接、乱接除外),供热单位从发现之日起按核实后的面积收取供暖费,用户需补足未交部分的供暖设施配套费;供暖面积小于实际供暖收费面积,供热单位需退还从供暖之日起多收部分的供暖费。供热用户供暖面积发生变化可申请供热部门重新入户测量。同时,在厨房、卫生间收费方面,供暖用户厨房、卫生间没有供暖设施属原设计的,按使用面积50%收取供暖费。自行安装供暖设施的,按使用面积100%缴纳供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