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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道沦为停车场
行人无奈只好与汽车抢道
  • 2010年11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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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4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磊)24日,胜利街至东风街虞河路段两侧,又有不少车主因违规停车而收到了罚款通知。记者了解到,虽然路边设有“禁止停车”的警示牌,但很多市民还是将汽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无奈之下,行人只好与汽车抢道。

    24日上午9点多,市区车流量还未到达高峰,东风街至胜利街路段虞河路上却显得有些拥堵。记者看到,在虞河路市房产交易中心附近的道路两侧,每侧的非机动车道上都停放了10多辆车。由于路面“变窄”,路口处交通较为拥堵,骑电动车、自行车的市民无奈只能跟汽车抢道。

    奎文区交警二中队的民警介绍,该路段两侧各有一个禁止停车的警示牌,但是仍有不少司机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在没有禁停警示牌的道路,违规停车罚款100元;有禁停警示牌的道路,随意停车将会罚款200元,扣3分。”民警告诉记者,在此处停车的司机,很多是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因为附近停车位满了,只好停在路两边,占据了非机动车道。

    一位市民从房产交易中心出来后,发现自己的车被贴上了罚单。“看着别人都在这里停车了,我就停了,这里不是划着停车线么?”她说。而她所指的停车线竟是非机动车道划线。随后,记者看到,在民警给乱停车辆贴罚单时,仍有个别司机将车停放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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