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4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任立丽)“以旧换新”本是省钱买卖,可近日市民刘鹏却遭遇了退货尴尬。他买的“以旧换新”冰箱因质量问题要退货,但商家告知他,退货可以,但是旧家电不退还,可折成20元现金。这让他又气又恼:以旧换新时,旧家电值300元,退货后,咋就缩成20元了?
今年4月底,刘鹏在东风街一家商场内买了一台冰箱,冰箱原价4300元钱,由于他携带一台旧家电参加了“以旧换新”活动,商家又返给了他300元钱,这样一来,刘鹏只花了4000元钱就把冰箱拿到手了。
刘鹏介绍,冰箱买回家后,自己就外出出差了,冰箱一直没有使用。5月份,他回到潍坊后就用上了新冰箱,可在使用时发现冰箱温度一直降不下来。他致电售后服务站咨询,一位维修人员上门服务,可经过工作人员一番检查,并未发现问题所在。之后,维修人员又两次登门对冰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也均未将故障排除。
买了台问题冰箱,这让刘鹏很恼火,他要求更换冰箱。可售后服务站将“新”冰箱送来后,刘棚发现这是个用过的旧冰箱。工作人员解释,刘鹏的冰箱已经过了更换时间,能给换就不错了。由于二次更换的冰箱内部有很多铁锈,外观也明显陈旧。这次,刘鹏提出了退货退款的要求,商家也答应了。
可退款时,商家告诉刘鹏,只能退还4000元钱,旧冰箱“已经拆了”,没法还给他了,但可以折成20元钱返给他。“我拿去的旧家电,当时折合的金额是300元,怎么最后就贬值成20元了呢?就是拿到旧货市场上出售,也能卖个几百块吧。”这让刘鹏百思不得其解。
刘鹏遂拨打12315进行投诉。12315工作人员介绍,最好的方式是商家把原来的旧家电退还,或者双方协商,用另外一台相似的机器替代,以便消费者能继续享受优惠政策。而新的冰箱,则要按照“三包”明确双方责任。24日下午,刘鹏告诉记者,经过协商,商家已同意还给他一台旧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