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4日,有市民咨询“我所居住的小区物管服务非常差,卫生经常不按时打扫,电梯经常出问题,小区多处放置了广告牌但是从来没有公布广告收入。最近家里还被入室盗窃,报警后迟迟没有破案。我对物管非常不满,可以拒交管理费吗?”
记者咨询律师得知:如物管未能按照物管服务合同履行其管理责任的,应当根据服务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如是物管的重大失职行为造成住户损失的,住户也可要求物管赔偿。但在服务合同未有明确约定的前提下,物管提供服务存在瑕疵不构成住户拒交管理费的条件,如住户未按时交纳管理费,有可能被物管追讨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