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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内拍照就罚款?
工商部门:实质是“自我保护”措施,但罚钱欠妥
  • 2010年11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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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王逸群)记者走访了解到,不少商场都有“禁止拍照”的规定,有的商场甚至规定拍照将罚款。为此,工商部门表示,商场禁止拍照实际是一种“自我保护”,但是罚款则不妥。

    两天前,家住兰山的小谭看到商场内的海报很有创意,便想用相机拍下来,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商场规定不许拍照,并责令小谭把相机内的照片删除。“商场属于公共场所,为什么就不能拍照呢?是不是有些霸道?”小谭说。

    25日,记者走访发现,在市区多家商场、超市内都有“禁止拍照”的指示牌。在银雀山路一家超市,记者掏出相机准备拍照,马上有工作人员走过来告诉记者:“超市内不准拍照”。此外,工作人员提醒记者,如果让超市的管理人员看到,将会罚款50-100元。

    “商场内之所以禁止顾客拍照,主要为了防止竞争对手派人到商场记录我们产品的价格。”据该商场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也为了避免一些开网店卖冒牌产品的人,在商场内拍照片贴在网上,损害顾客的权益。

    对于商场能否禁止市民拍照,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禁止拍照”的相关法律、文件等。商场虽为公共场所,“禁止拍照”实质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措施,应该不属于霸王条款。但拍照将以现金处罚则很不恰当,应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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