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0日讯(通讯员 韩庆林 记者 吴慧)一老人因事故失去了儿子,后又因赔偿金分配问题与儿媳对簿公堂。近日,经过兰山区法院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婆媳最终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调解协议。
郑某已经年逾七旬,其子林某于2009年11月因工伤事故死亡,共获赔35万元,依据有关规定,郑某应得各类款项95275元,然而儿媳朱某却将35万元全部占有。
朱某认为,郑某年事已高,需要自己赡养,自己暂时为郑某保管其应分得部分,本意不是要占为己有。
面对这起特殊的纠纷,法庭考虑到判决不利于缓和婆媳关系,而且还有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矛盾,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接触,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因对法律缺乏必要的了解才发生分歧,便给被告辨法析理,使被告明白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并多次登门面对面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最终,双方达成了共识,朱某给付原告郑某应得的款项,原告郑某撤回了对被告朱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