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素质
1.文化程度:初中5分;高中或中技、中职20分;大专60分;本科及以上80分。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10分;中级工30分;高级工、初级职称50分;技师、中级职称60分。
二、参保情况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50分。
三、社会贡献
1.社会服务(近五年内):参加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慈善捐赠,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表彰奖励: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处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积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获得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积6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
四、减分指标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超生一个子女的扣100分,再超生的加倍扣分;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且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以及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扣50分。
2.违法犯罪(近五年内):曾受过劳动教养扣50分;曾受过刑事处罚扣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