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6日讯(通讯员 王荣华 王增才 记者 吴慧)一女子的丈夫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罪被法院判刑入狱,她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又重走丈夫的老路,继续干起伪造证件、印章的行当。
41岁的鲍某是江苏省东海县人。2005年5月,鲍某随丈夫马某来临沂市区租住一民房,准备干点小生意。后发现生意不好干,又见大街上经常贴有办假证件的广告,马某遂与其广告上所留的联系电话,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就业”门路,便干起了伪造证件、印章的买卖。
2006年5月23日上午,当马某骑摩托车给他人送其制作的假车牌时,被巡逻民警查获。同年12月21日,马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和企事业单位印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9年10月10日晚,一名自称叫韩某的女子来到鲍某的租住处,要求帮忙做一份假离婚证,并提供了持证人照片和相关资料。
次日,鲍某从其住处找出一份空白的离婚证,用电脑、打印机输入信息后,准备去刻出“某民政局”的章盖在假证上,结果还没来得急刻章就被巡逻民警抓获,并带回住处当场查扣其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85枚、企事业单位印章20枚、假离婚证1本、假车牌3副和制假工具一宗。
据鲍某供述,自2009年7月至10月间,她在其租住处利用从外地购进的牌照机、刻章机等制假工具,为他人非法制造各类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及企事业单位印章多次。
2009年11月27日,鲍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法批准逮捕。
近日,法院一审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和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罪两罪并罚,依法判处鲍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