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任斌 王媛媛)2009年11月15日的一次交通违章,一年多前的罚单至今未做处理。明明是在垦利县新兴路上的违章,处罚决定书上却显示“在S316实施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代码12290)罚款200元,记分分值2分”。
据杨先生介绍,他有一辆三轮汽车,经常在垦利县城内行驶或往返垦利县与东营市区之间。2009年11月15日晚在垦利县城的新兴路,他因逆行被交警抓到。“交警给我开了张罚单,当时天很黑就没仔细看。”杨先生说,因为一些事情的耽误,他到银行交违章罚款时已超过15日的交费期限。银行说超过期限不能交费,得去补张单子。
杨先生于2010年12月10日到胜坨交警中队补了一张《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接到补发的处罚决定书后,处罚决定书上的内容让他产生了疑惑。“在垦利县城新兴路上违章,上面怎么写成是在S316上的违章呢,我没有去省道啊!”杨先生说,“我当时就问交警,他们说以前就那么填写的,所以就按S316填写了。”
16日下午,记者咨询了胜坨交警中队。工作人员称,可以让杨先生到胜坨交警中队补开一张处罚决定书,把S316改成新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