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热线消息(记者 刘遥)12月16日早7时50分,在市区陶然路与沂蒙路交会处西,一辆黑色轿车突然自燃,幸好司机及时发现并下车报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16日上午8时10分,记者赶到现场,这辆黑色桥车还停靠在马路边,火已经被扑灭,车前盖已经打开,仍向外冒着呛人的烟,右前轮胎已快被烧光,玻璃和天窗也已经破碎。车内除后座没有完全燃烧外,前排两个座位烧得只剩支架。
据了解,汽车自燃后,司机及时发现并下车,没有受伤。由于轿车靠路边停放,并未造成路口长时间拥堵。
车主刘先生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正在开车上班的路上,沿陶然路自东向西行驶,刚过沂蒙路,就觉得车开不动了,于是就将车往北侧路边滑行。“还没完全停下,就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从前面看到起烟了,我赶紧下了车,才看见是车轮起火了,然后就去附近的派出所求援。”
市民李先生目睹了汽车自燃的过程。“当时我经过这里,看见这辆车右前轮着起火来了,幸亏车主及时跑下来了,从派出所出来两个民警用灭火器灭了一会儿火,但是控制不住火势,等消防车来了才将火扑灭。”李先生说。
至上午10时许,发生自燃的车辆仍停靠在路边。目前,事故的具体原因消防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