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讯(通讯员 袁堂娟 常广合 记者 季善文)一起做水果生意两年多,吕某和林某也小赚了一笔钱。因为生意上的经济纠纷,账目没有分清,吕某居然先后两次用刀将林某捅伤。
2008年,费县费城镇的吕某与林某相识,因林某社交广泛,头脑灵活,两人便萌生了一起做水果生意的念头。起初,二人相互比较信任,钱在一起花,赚的钱也由林某保管,用林某的名字开设账户,共同掌握密码。
2010年9月的一天,吕某找到林某商量投资一个生意,想拿出点钱来做生意,结果被林某一口回绝。这时,吕某发现林某的手提包里有7000元现金,还有一张银行卡,便萌生了自己取钱做生意的念头,随即找个借口拿着银行卡和现金离开,并且到县城某银行将卡上的1万元现金取出。林某得知此事后,赶到县城,将1万7千元钱收回,两人达成谅解。
饭后,二人一起回到林某的家中,结果再次发生争吵,吕某顺手拿起水果刀,向林某的胸、腹、颈部捅了六七刀,致使林某重伤。事后,吕某带着礼品到医院看望林某,并且先后分四次支付了1万7千元的医药费,林某也表示不去追究吕某的刑事责任。11月8日晚,吕某再次到林某家探望林某,并且表示想要回自己以前一起做生意的投资款,两个人再次发生争吵。吕某十分愤怒拿起林某家的菜刀朝林某的头上连砍几刀,致使林某轻伤。伤人后,吕某逃窜。
接到林某家人的报警后,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将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未遂)的犯罪嫌疑人吕某一举抓获,吕某对自己涉嫌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