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4日讯(记者冯荣达)4日,本报报道了《环翠路这六栋楼热盼“管家婆”》一事,记者进行追踪采访。相关部门表示,六栋楼希望有物业过来管理,最关键要先成立业主委员会。
4日上午,记者来到翡翠社区居委会,采访了居委会季主任。对于居民想聘物业公司过来管理的意愿,季主任表示,此方案可行性较小。
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招聘物业需走一定流程。首先居民之间要达成一致,由辖区办事处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才能公开招聘物业公司。但是,由于这六栋楼住户不多,上交的物业费就不足以维持物业公司的日常运转,所以,基本很难有物业公司愿意应聘接手。即使最后,有物业愿来,还要解决没有办公地点的难题。如果在居民楼附近新盖,还需向规划部门审批。
至于居民想要并入翠苑小区,可行性更小。因为现在这六栋楼属于翡翠社区,而翠苑小区属于南通社区,如果合并,就要涉及两个社区,这个不太现实。
记者又就此事咨询了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居民想要聘请物业公司,关键是首先由辖区办事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待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针对物业公司的选聘及日常管理服务内容、标准等与物业公司做出合同约定,并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