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刘晓斌)阳谷某医院保安酒后值班时,与王某打架,最终致王某死亡。11日,法院一审判处该保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7月21日23时50分,被告人宋某和两位朋友酒后回医院值班,在车棚值班室附近,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发生冲突。宋某与王某厮打后被人拉开,后二人又在医院东门外打斗,被告人宋某击打王某致其倒地。
宋某又用脚踢王某头部数下,致王某重度颅脑损伤,于2010年7月31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宋某于2010年7月24日到阳谷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死亡,犯故意伤害罪。鉴于宋某作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庭审时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