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济南市户外广告牌经营权均将采取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赵伟 邱祎 通讯员 宋振飞) “以后对公共区域内的广告牌经营权,一律采取招拍挂。”13日上午,济南市城管局局长宋永祥表示,户外公共广告经营权采用招拍挂的方式会一直坚持下去。拍卖广告经营权所得收入将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在发布会上,济南市城管局局长宋永祥对以后的工作安排进行了介绍。在谈到以后广告设置数量问题时,宋永祥称,“不仅广告的可设区域范围比现在要减量,广告设置的数量也要降下来,从而增大广告的升值空间。”还要提升广告的质量与档次,提升整个城市的品位。“不允许低质的、低档次的横幅、条幅在路上随意挂。” “我们还将设立专门的广告执法大队,加大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宋永祥介绍,现在一些街道尤其是到了夜晚,马路上广告内容不健康,档次不高,内容低俗。“下一步将加大这方面的整治力度。”以后还将加大对广告设置后的维护管理行为,及时出台广告设置管理当中的量化考核办法。 段店立交桥的广告经营权的拍卖使济南市实行户外广告管理改革迈出了第一步,以后是不是还要继续实行?在新闻发布会上,宋永祥给大家吃了一个“定心丸”:对于公共区域规划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权,将一律采用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这种方式,我们会一直坚持下去。”